作者: 来源:啄木鸟 时间:2020/7/14 10:47:14 访问次数:18562
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第十三条规定: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,不予受理:
(一)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;
(二)依照有关规定,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;
(三)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。
对第一项、第二项内容,如果是来信反映,我们会及时转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处理;如果是通过来访、来电、网络举报等方式反映,我们则会告知反映人直接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。
技术负责:学院网络信息中心
信息维护:学院党委宣传部
学院地址:香坊区电碳路477号哈尔滨花卉大市场阳光二厅B区66号
官方网站:www.gsnh.edu.cn
邮政编码:8413218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