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来源:科研处 时间:2022/6/14 9:50:04 访问次数:1986
各系部、处室、白银校区:
按照《im体育院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im体育科研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im体育教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学院拟定于9月初对已到期的院级教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项对象
2020年以来具备结项条件的所有原im体育院级教科研项目(包括:2020年学院立项且未结项的项目和2021年学院立项的院级项目)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im体育教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;
2.课题研究报告;
3.各种研究成果:包括论文、专利、论著、教育软件、课件、其他相关材料,可附相关证书。
三、报送要求
1.所报送的结项申请材料均需按照《im体育教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中的“第十一条”和“第十二条”的要求提供。各项目负责人务于9月2日下午下班前按要求将结题材料上传至学院“科研服务平台”,各系部将结项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、《汇总表》一式1份报送至科研处(综合楼1213室),电子版打包(以“主持人姓名+项目名称”命名)发送至邮箱nhxykyc@126.com。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不得参与结项。
2.符合免予院级结项验收条件的项目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,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免于结项验收;免于结项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《结项申请书》一式2份,并将有关结项材料上传至学院“科研服务平台”,电子版打包(以“主持人姓名+项目名称”命名)发送至邮箱nhxykyc@126.com。
3.项目若当年同时被立项为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,可申请免予院级结项验收,直接参加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验收,通过者视为院级项目结项,通不过者直接定为院级结项“不通过”。
4.若到期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负责人可申请延期结项。申请延期结项最多不得超过1次,延期结项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年;若项目已到期但未办理延期结项申请的,将不予结项;延期后仍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一律作撤销项目处理。凡被撤销的项目,学院给予通报批评,责成责任人所在系部追回已拨经费,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。
联系人:尹晓峰
联系电话:0931-8257719
附件:
附件4:im体育教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(试行)(2).docx
科 研 处
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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